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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126-0011-A01010-20100330-0001 内容分类: 机构职能
生成日期: 2010-03-30 15:47:29
商河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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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商河县兴隆街10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

  (三)根据县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五)参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

  (六)管理县级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世行贷款、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

  (八)负责全县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党组各成员工作重新分工如下:

倪少祥同志: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高炳军同志: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运营、处置、监管,农业各类资金项目、契税、耕地占用税、农村基层财务;分管农财科工作。

王育江同志:负责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行政事业财务与工资管理;分管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住房中心和行财科工作。

李浩淼同志:负责企业财务、债务金融、家电下乡、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分管企财科和基建财务科工作。

李清雁同志:负责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国库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税政业务;分管预算科、国库科、社保科和税政科工作。

 刘宁晓同志:负责党务、纪检、目标绩效考核、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监督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政府采购办公室、局办公室、财政监督科和党务纪检工作。

 李中山同志:负责会计事务管理、信息网络管理、财政投资重点项目管理与评审、分管会计事务管理局和信息中心工作。

值班电话 0531-84861536
传真 0531-84861536
受理投诉部门 财政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531-84861536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84861536

负责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关档案,办理档案借阅,指导各科室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及财政档案史料的整理和利用;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和预决算、国有资产的登记和办公用品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考勤、卫生管理、车辆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文印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等。

(二)预算科    

 电话:84863537

负责分析预测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和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县年度预算草案;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分析和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负责审定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县直部门预算;拟订县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办)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县对下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

(三)企财科    

 电话:84862124

  负责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和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负责粮食财务挂帐工作;负责对种粮农民的小麦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做好年终企业财务决算编制和汇审及月季报上报工作。

(四)农财科    

 电话:84863538

负责筹集资金,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积极培育发展主导产业;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扶贫政策并协调与此有关的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效益分析,提出财政支持的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负责专项资金县级报帐管理工作;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五)行财科    

 电话:84863808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措施;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监督管理行政、教育、文体广播及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

(六)税政科    

 电话:84863537

负责分析研究税收政策、税负变化对我县财政和经济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开展税源调查,根据税源变化特点,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和措施;按照上级部署,进行税收制度改革调研,反映和解决税收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税收政策问题。

(七)基建财务科     

 电话:84862124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年度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安排,核定基建支出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单位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八)国库科    

 电话:84863537

负责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管理预算资金、国债转贷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全县财政决算;负责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开设、注销工作。

(九)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电话:84862739

负责制定县级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和政府调剂计划,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取、缴销、稽查;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对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资金的收取、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土地出让、租赁等项目的管理,并对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申请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小城镇建设资金的申请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福利事业与体育事业项目的立项、资金申请与监督管理;

(十)国有资产管理局   

 电话:84862091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办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工作;组织全县的清产核资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拟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审批,防止低价出售;对资产评估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统计报表的培训、布置、收集、审核、录入及上报工作;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二、所属单位情况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84863165

负责拟订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统一组织政府采购;指导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负责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资格的审定;加强市场调研,建立市场信息档案,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二)会计事务管理局  

 电话:84879926

负责宣传并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确认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发从业资格证书;对单位使用的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等主要帐簿实施监管;对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业务监督和指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会计技术鉴定;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实施等级考核;负责办理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和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稽核、核算、监督;负责集中核算单位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

(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电话:84879926

负责制定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为预算单位设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零余额账户,代预算单位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并对该账户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审核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并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做好与国库科、国库代理支库、代理商业银行、预算单位的对帐工作。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科 

 电话:84863165

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及残联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和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落实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参与全县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五)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84862014

负责财政信息网络的管理维护、安全应用,全局干部职工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六)工资发放管理中心  

 电话:84863808

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办)人员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办理工资转移、增资减资手续等事宜。

  (七)财政监督科      

  电话:84861227

  负责财政稽查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县财政内部监督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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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责任处室:商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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