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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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126-0014-A01010-20100330-0001 内容分类: 机构职能
生成日期: 2010-03-30 10:27:40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

网站地址
地址 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工作职责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国土资源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有关国土资源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办法;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乡地籍管理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出租、抵押和收(回)购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地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八)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九)统一管理全县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报批和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

  (十)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采矿权及采矿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查报批和采矿权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水开采;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

  (十一)依法实施地质环境保护,负责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和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地质遗迹。

  (十二)负责国土资源税费收缴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十三)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宋玉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分工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基层所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

  马明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宋玉星同志主持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基层所工作;分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宣传、信访、地租征收、联合办案、机关考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地热开发利用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法规信访室、地租征收中心。

  李守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宋玉星同志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工作;分工地籍管理、档案、保密、环境卫生、后勤保障、调研与信息报道、机关学习、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局机关重要文件材料的拟写与审修等工作。协助宋玉星同志分管办公室,分管地籍管理科。

  李连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分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王义军(党组副书记):协助宋玉星同志分管局机关党务工作;分工工会、青年、妇女、老干部、发展党员、招商引资、评估测绘等工作。分管机关团支部、妇委会、土地评估测绘中心。

  苏广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工纪检、机关廉政建设,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窗口办公等工作。分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张吉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规划、用地、耕地保护、收购储备、土地市场、综合统计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科、土地规划利用科、征地办公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值班电话 0531—84800432
传真 0531—84880432
受理投诉部门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法规信访室
受理投诉电话 0351—84878339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设6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   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80432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起草以及各类文件(电)的运转、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妇女、共青团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局各类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与存放;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局机关的业务经费和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国土资源税费的征收工作。

  (二)   法规监察信访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8339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对国土资源规划实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三)   土地规划利用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6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各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指导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土地供应方案,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预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落地的政策引导和前期服务工作。

  (四)   耕地保护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6

  主要职责: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工作。

  (五)   地籍管理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7

  主要职责: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终止等权属管理;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土地使用权;组织全县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六)   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0157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和采矿权管理工作;负责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查、采矿权出让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储量登记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参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初审;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

  所属事业单位

  (一)   商河县征地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6

  主要职责:

  1、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计划立项、规划定点等文件或县国土资源局的征地任务书,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勘测定界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清查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并对测绘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进行审查;

  2、根据建设项目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报批的有关要求,拟定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的供地方案;

  3、根据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定工作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张贴县政府征地公告,对拟征(占)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登记和测算,拟制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与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4、负责向被征(占)土地单位送达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参加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会,并对土地征用、征收的有关内容作出说明;

  5、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后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商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5

  主要职责:

  1、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方案,落实宗地收购工作;

  2、根据城市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承担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基础性工作;

  3、负责储备土地交易的基础性工作、事务性工作;

  4、负责储备土地整理及临时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报批和转让申请报批等;

  (三)商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1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协助做好处罚决定的执行跟踪和落实工作;

  3、承办涉及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4、参与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拟订,研究提出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政策性措施建议;

  5、依法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6、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其他科室做好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四)商河县地热开发利用中心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0157

  主要职责:

  1、负责地热资源的勘查、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与保护;

  2、贯彻执行地热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地热开发利用规划;

  3、审查地热开发利用项目和地热井的布局、开发与综合利用,核定地热年度开采指标;

  4、负责征收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参与地热资金的管理;

  5、负责地热开发利用实验和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

  (五)地租征收中心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8123

  主要职责:

  1、负责土地租赁合同的签订、管理;

  2、及时足额收缴租金,为企业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报经县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调整和确定地租征收标准;

  4、参与制定地租征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六)土地评估测绘中心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3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评价工作; 

  2、定期更新全县农用土地和非农用土地的评价成果,并报请商河县人民政府向社会予以公布;

  3、负责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土地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业务中的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4、负责土地抵押登记业务中的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联系电话:0531-84879208

  主要职责:

  1、参与制定全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建立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3、组织国家、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负责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踏勘、规划设计、预算、指导、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级、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组织实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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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责任处室: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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